天津肉桂进口清关
肉桂(拉丁学名:Cinnamomum cassia Presl),又名玉桂、牡桂、、大桂、辣桂、平安树、中国桂皮,为樟科植物肉桂的干燥树皮。树皮芳香,可作香料,味与产自斯里兰卡肉桂的桂皮相似,但较辣,不及桂皮鲜美,且较桂皮厚。在北美则肉桂粉不问来自中国肉桂抑斯里兰卡肉桂,均不加区别地一起出售。
肉桂皮从茎和枝条剥取,搁置干燥后,卷曲成卷。有的品种则为刮取。刮取者薄而为亮红褐色,未刮过的树皮厚而为灰色。肉桂粉浅红褐色。中国产肉桂的香味稍逊于越南和印度尼西亚产者,三者均具芳香,味甜而辣。中国肉桂和牡桂(C. loureirii)的未成熟果实贴生于硬而具皱的灰褐色杯状花萼中,通常长11公厘(0.4寸,包括萼筒);上部径约6公厘(0.25寸),连萼筒摘下干燥即称肉桂芽。有似桂皮的芳香和肉桂皮的甜辣味,用于食品调味。
基本商业单证
1.合同:买卖双方签订的正式贸易合同,明确了肉桂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2.:由卖方开具的商业,详细列出了肉桂的货值、交易金额等信息,是海关核定货物的重要依据。
3.装箱单:提供了肉桂的包装情况,包括每个包装内肉桂的数量、重量、尺寸等详细信息,有助于海关核对货物的实际数量和包装状况。
4.提单:作为货物运输的凭证,提单记录了货物的运输信息,如起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等,同时也是提货的重要依据。
原产地与检疫证明文件
1.原产地证书:明肉桂的原产国家或地区,对于享受特定关税优惠政策的肉桂,原产地证书是的文件。
2.植物检疫:由出口国官方植物检疫机构出具,明肉桂在出口前经过了检疫,没有携带病虫害和其他有害生物。
3.书:由出口国官方机构出具,明该批肉桂在生产、加工及储存过程中符合双方约定的卫生标准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其他相关文件
1.报检报关委托书:如果进口商委托报关行或其他代理机构办理报关手续,需要提供报检报关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进口药品通关单(如涉及药用):如果进口的肉桂用于用,需要提供进口通关单。
3.产品标签及翻译件(如为预包装):预包装肉桂需提供符合中国相关法规和标准的标签,包括中文标签及翻译件,标注必要的信息。
申报要素:详细描述肉桂的商品信息,如类型、出口享惠情况、用途、制作或保存方法等。